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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在对A支队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未入账的“隐形”车辆,深入追查,发现还包含车辆维修、保险等费用。
发现“隐形”车辆审计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车辆、设备等,取得了A支队提供的车辆清单,仔细审查了审计期间新增、报废车辆情况,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但是,A支队办公楼前停放的日常使用车辆中,有几辆并不在清单之内。审计组通过与车辆驾驶员闲聊得知,这些车辆确实由A支队使用,但这些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并不是A支队,而是与A支队有关联关系的D单位。D单位本不是审计方案中确定的延伸审计单位,但审计组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不能放过这一重要线索,必须了解清楚,于是审计组要求A支队提供D单位的相关车辆数据资料。
资金来自何处获得D单位数据资料后,审计人员迅速进行了初步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这些车辆确实由D单位购买,购买车辆的支出情况完整地反映在D单位的财务资料中。但是,新的情况又出现了,购车资金来源并不是A支队的财务资金,而是来自S单位。面对出现的新情况,审计组暂停了调查,并在全组范围内进行讨论研究。审计人员群策群力研究分析之后,认为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购车款来自财政资金,只是通过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达到躲避检查的目的;第二种是购车款来自S单位甚至其他单位。基于此,审计组确定了下一步取证查实的四个方向:一是查阅已掌握的所有账册,查找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流向;二是针对购买车辆这样的重大经济事项,调阅A支队的会议记录,检查是否存在与之有关的党委研究决策记录;三是针对D单位现有的购车资料进行深入研究,发现隐藏的线索;四是对S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查,跟踪资金,追溯源头。
排查锁定重点在确定审计策略之后,审计组成员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进一步调查了解。为了提高效率,审计组的每位同志导入各自负责单位的电子数据,充分利用筛选检索分析功能,查找一切可能的线索。通过全方位查找,未发现财政资金有此类支出或拨款,这一点让审计人员产生了更深的疑问。资金到底从何而来?与此同时,其他几个方面的检查也有了一些新的发现。在A支队党政会议记录中发现了有关购车的决策情况,但只是说明了为何要购买车辆以及车辆的使用单位,对于资金来源表述含糊,看不出资金来自何处。虽然有所发现,但没有实质性进展。对购车资料的深度挖掘也发现了新线索。购车过程主要由经办人王某和A支队李某参与,审计人员通过侧面了解,得知王某为某单位人员。于是,审计组首先约谈了王某。王某对于购车一事没有否认,但对于资金来源却表示一无所知,只是根据领导交办的任务去操作,至于为什么从D单位列支也不知情。通过王某的介绍,审计组并未获得更多的信息。于是,审计组约谈了李某。李某对于购车情况同样承认,但对资金来源也解释不清,不过却向审计组提供了S单位的吴某也是购车经手人这一重要线索。审计组通过A支队联系约谈了S单位的吴某,但吴某以自己已经退休为由回避审计人员提问。三路调查均没有实质性进展。购买车辆的资金来源和关键人物的线索还是没有浮出水面,情况比预想的要复杂得多。面对困局,审计人员没有气馁,决定集中力量从S单位入手,把问题查清查透。通过外部调查,审计组了解到S单位是A支队下属企业。
延伸了解真相审计组对S单位延伸审计,取得了相关资金往来资料,从中发现了R公司的身影。R公司是承接A支队的主要采购业务单位。同时,通过与S单位财务人员的交流,审计人员发现购车资金由S单位原主要负责人吴某直接经手。审计组进一步赴R公司延伸调查。R公司对资金往来并无异议,但同样不正面回答,而是以正常业务往来作为解释。经过讨论,审计组认为S单位吴某符合关键人的条件,深入询问的时机也比较成熟。于是,审计组再次约谈了吴某。起初吴某依旧不正面回答问题,但面对审计的取证资料,在审计人员的追问下,吴某终于如实讲述了事实经过。原来购车资金与A支队的某个采购项目以及供应商R公司有关。A支队在购车行为发生的前一年有一项资金量非常大的采购项目,最后经过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为R公司。中标后A支队要求R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以管理费的名义上交A支队。R公司起初对这项费用提出异议,但是迫于A支队的压力,为了能够继续从A支队获取更多的业务,最终不得不接受付款要求。A支队为了掩盖两者之间的关系,就要求R公司将管理费先支付到S单位,再由S单位将款项划入A支队下属的D单位,而资金运作的经办人就是吴某。至此,对于购车资金的纵深调查取证取得了成效,发现了A支队违规向R公司摊派费用,利用S单位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一锤定音收兵审计组在取得充分证据、完整地还原资金路线后,决定与A支队领导直接对证。审计组就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与A支队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约谈中,A支队领导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承认其摊派收费、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违规问题。针对A支队领导的谎言,审计组拿出了取证资料,揭露了事实真相。证据确凿之下,A支队领导终于承认了违规违纪事实。
经验体会本案例中,审计人员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巧妙沟通,发现了车辆状况异常的线索,并在根据线索寻找证据、发现问题的过程中,进行了缜密的分析。面对一波三折的复杂情况,审计人员不急不躁,采取灵活策略与变通方法获取了关键证据,最终还原了“隐形”车辆的资金路线,揭开了一连串重大违纪违规问题。1.审计工作不能仅仅依靠书面资料,实地了解和观察同样不可或缺。传统审计思维多以财务资料、书面资料为核心,审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多注意实地观察获取线索。本案例中的审计线索恰恰来自一个不经意的实地观察。2.只有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法,方能取得充分、客观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面对取证阻力、陷入困境时,应该因地制宜,合理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迅速捕捉各类敏感点,采取灵活的审计策略,正确把握推进节奏,打破僵局,突破取证“瓶颈”。3.持有谨慎的怀疑是审计风险意识的重要内涵。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会获得各类证据,收集各类信息,并且尽可能地占有更多素材,但数量不等于质量,取证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具有证据价值,需要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于任何证据,都应抱着怀疑的态度进行审视,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辨别,特别是对证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充分性、可印证性等进行反复推敲,透过证据表象看清事实本质。面对众多证据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审计人员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思辨意识,在复杂多变的线索中探寻正确的审计方向。
审计建议要加强对公务用车购置配备的管理。一是实行编制控制。没有公务用车编制的一律不予配备。二是实行标准控制。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标准审批控制。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气量控制在1.8升(含)以下;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因地理环境需要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的,价格应当控制在25万元以内、排气量2.5升(含)以下。三是实行处置控制。严格按照报废标准处置以控制新车购置,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达不到8年的,一律不得更新。四是实行预算控制。对于已经没有空余编制的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不准编制购车预算,从源头上控制新车购置。凡发现超编制超标准购车、未经审批私自购车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公车管理,实行“一车一档”,对每辆车都进行编号,建立各自档案,详细记录维修及保险费用、油耗、行驶公里数等信息,从程序上减少“揩油”现象。
廉政提醒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被人民群众称之为“车轮上的腐败”。目前主要存在如下乱象:特权思想而公车私用,以企业或下属单位名义变相购置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对标配公务用车进行豪华“二次装修”(更换真皮座椅、安装高档进口音响设备、加装豪华扶手、贴高档太阳膜、铺高档地板、改造车灯、安装车载导航和倒车影像装置等),挪用执法执勤用车,借加油、维修之机“揩油”,甚至个别单位在报销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养维护费、保险费等方面也存有“黑洞”,给侵占公共财产提供了便利,以车改名义、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廉价“出售”公车,违规拍卖处置公务用车,变相“借”车等。不要以各种名义“借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车辆,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认识,消除贪图享乐思想,莫玩所谓戏法,莫存侥幸之心。作者:钱洪羽;单位:上海消防总队;转自微信公众号璟行财税;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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