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了?

2023-01-10 16:07:55 来源:教育之星

学习笔记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不征收收入形成的支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且不用于上述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项目,则可以进项抵扣。


(资料图)

【增值税法(草案)】规定,不征税行为不属于应税交易,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就属于“与应税交易不相关”的进项税额,是不是就不能抵扣进项了。

【增值税法(草案)】第十一条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第五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四)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二十四条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素材来源:小陈税务08

分享: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魔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8928号-48   联系邮箱:315 54 11 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