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频繁作废普票,隐匿收入3亿元!

2023-07-27 19:05:07 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杨智曾 许颖华 袁礼 李澄 ;转自:思维导图学税法;晶晶亮的税月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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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大量作废,是何缘由?

2022年初,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审计部门在对F城市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以往年度工程业务进行审计时,发现企业相关工程业务存在涉税疑点,于是将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核查发现,该公司相关工程已入账的由X设计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竟然是作废发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黔东南州税务机关认为,5份发票的开票方X设计公司的行为十分蹊跷,具有虚开发票或逃避纳税违法嫌疑,于是将线索移交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

接到线索后,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高度重视,立即调配检查人员对X设计公司的经营情况实施核查。

X设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工程设计等业务,企业的客户群体基本都在贵州省内。X设计公司自成立以来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检查人员分析企业涉税数据发现,该企业2018年以前的开票数据有许多异常情形。

2015年—2017年,X设计公司每月都有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记录,但企业开票后不久,就将其中大部分发票于当月在开票软件内进行了作废操作。这段时间内,企业除有8个月时间没有作废发票操作以外,其余每个月均有发票作废。经统计,该公司在这3年里共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7536份,开票后不久企业作废的发票竟然多达6679份,占开票总数的八成以上,价税合计5.54亿元。

企业开票后作废这么多发票,并且金额巨大,是什么原因?是双方业务出现问题导致发票作废?还是开票企业与受票企业串通,为受票企业虚开发票?或是企业隐匿收入的一种方法?

核查中发现的企业异常情况,让检查人员心中十分疑惑。此时,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了黔东南州税务机关对F公司涉票业务的核实结果。经核实,涉票工程业务真实存在,并且F公司已向X设计公司支付了与发票金额相符的款项。

结合企业疑点和对F公司核查结果,检查人员认为,X设计公司具有以作废发票方式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缴纳税款重大嫌疑。于是,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立即对X设计公司立案调查。

大量款项未回,为何元气不伤?

检查人员首先对X设计公司检查期内作废的6679份普通发票分地区进行了整理。经梳理,这些发票涉及的企业均在贵州省内,共涉及6地市、3个自治州共933户企业。考虑到受票企业数量较多、业务发生时间较久远,核查具有一定难度,检查人员决定首先从X设计公司入手,询问企业人员,核实了解该公司作废发票原因和情况。

检查人员约谈了X设计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某,对于企业作废发票的情况,王某向检查人员解释称,其公司涉及的工程收款时间往往比较长,有些项目甚至结束后长达1年时间才能收到款项,但开出普通发票后的作废处理时间只有30天。因此当月为受票企业开具发票后,如果月底没有及时收款,X设计公司就会将这些已开出的发票作废处理,待受票企业工程款项到位后,再对该项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检查人员当即表示,按王某的说法,X设计公司如果作废发票是当月款项未及时收回的情况,那么后期收回款项后,企业应重开发票并申报相关收入。但从作废发票频率较高的相关年度的申报情况看,该公司随后并未重新补开发票,而且企业每月的申报收入数额并无太大变动。

对此,王某解释称,受经济环境影响,该企业有大量项目存在对方拖欠工程款问题。因为未收到工程款,所以发票作废之后一直未重新开票,也就未进行相关纳税申报。

王某的解释并未解除检查人员心中疑惑。

从企业发票作废数据看,如果X设计公司遇到如此多的付款问题工程,企业近几年的生存可能都会存在问题,又何以规模越做越大?此外,从X设计公司的企业客户来看,均为规模较大比较有实力的企业,也不太可能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

检查人员不动声色,决定继续深入核查,于是向X设计公司下达了调账通知。同时,要求X设计公司就作废发票相关情况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会计业务不熟,还是逃税“歪招”?

在调取该公司2015年—2017年账簿资料进行核查的同时,为充分核实企业检查期内资金流转情况,检查组同步调取了X设计公司对公账户资金流水信息,结合企业账簿数据和申报信息,进行了仔细比对分析。

X设计公司的账簿资料十分规整,检查人员从中并未发现异常。账簿记载,企业2015年—2017年期间营业收入共1.65亿元,这一数据与其申报的应税收入金额相同。

但负责核查企业同时期对公账户资金流水的检查人员却发现,在此期间,该公司对公账户收到标示为“业务款”“工程款”的转入资金共有近5亿元,与企业申报的营业收入差距巨大。

通过比对分析资金流水中的付款方信息和发票数据,检查人员发现,X设计公司作废的6679份发票所涉及933户受票企业中,曾有600多户受票企业向X设计公司进行过转账付款,而这些企业转账的金额,与X设计公司为其开具后又进行了作废操作的发票总金额完全一致。

资金流核查发现的证据,以及收款数据与作废发票金额的吻合,让检查人员更加坚信了最初的判断——X设计公司以发票作废的方式隐匿业务收入。

为取得更多涉案企业违法证据,检查组随后选取了X设计公司在贵阳的39户受票企业和毕节市的部分受票企业实施了针对性调查。

他们发现,X设计公司作废发票涉及的业务大多数真实发生,并且受票企业均已向X设计公司付清了所开具发票相关的工程款项,受票企业已将这些发票入账核算,计入经营成本。并不存在X设计公司人员所称的受票企业拖欠工程款情况。

至此,X设计公司违规作废发票、隐匿销售收入行为浮出水面。检查组基本确定,X设计公司是在收到工程款项,并向客户开具发票后不久,就将已开具发票作废,并向受票企业隐瞒情况,以此达到隐匿收入,逃避纳税的目的。

为完善证据链条,全面核实X设计公司以作废发票手段隐匿收入的情况,检查组在上级机关支持下,向检查期内X设计公司的900余户受票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起协查,对X设计公司曾作废的数千份发票的业务情况进行了核实。

最终的核查结果显示,X设计公司检查期内作废的6679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中4116份属于业务真实发生,X设计公司收到了对方业务款,但故意欺瞒受票企业,违规操作将相关发票进行了作废处理。经核实,该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共隐匿业务收入3.26亿元。

随后,检查组约谈了X设计公司负责人李某。约谈初期,李某仍辩称,企业之前屡屡出现作废发票问题,是因为回款出现问题,以及财务人员业务不精通、对开票软件操作不熟练等原因所导致。但检查人员拿出企业资金流、受票企业言证等多项证据后,李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只得承认企业隐匿销售收入、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

经查,X设计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通过违规作废已交付受票企业发票的方式,共隐匿业务收入3.26亿元,并因此少缴相关税费共3452万元。针对企业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目前,案件执行工作已结束,相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1.04亿元已全部征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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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亮读后感】

我看过很多隐匿销售收入的案例,但第一次看到用这种方式隐匿收入。

开具发票后欺瞒受票方,作废发票,受票方确实是被瞒住了,但银行公户进账流水和作废发票金额比对一致,隐匿收入的证据确凿,却瞒不住税务局,我感觉这个公司好像有点分不清主次。

也许该公司秉承的原则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吧。

不过这个案例也说明,发票开具系统,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监管不够严格,开票方作废了发票,而受票方一无所知。

今后应该不会出现类似案例了,数电发票推广后,数电发票一经开具,是不能作废的,如发现开具错误等情况,只能进行发票红冲,而红冲发票,如果对方已入账,则需要经过对方确认后才能红冲。

—END—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杨智曾 许颖华 袁礼 李澄;转自:思维导图学税法;晶晶亮的税月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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