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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通知提出,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去向登记系统(由各省份确定的全国登记系统或省级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高校要严格审核把关登记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通知指出,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做好离校前去向信息自主登记。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当年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离校前各地各高校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全部汇总至全国登记系统(包括使用省级登记系统的省份和高校)。
通知要求,毕业生离校时要确认去向登记信息。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原有登记系统(全国登记系统或省级登记系统)更新,更新完成后再予确认。确认后,毕业生可在全国登记系统查看(或下载)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
通知指出,做好去向登记信息上报汇总。高校承担本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的审核、上报和管理职责,在指导毕业生做好离校前去向登记、离校时信息确认的基础上,及时将本校毕业生去向信息报省级就业工作部门备案。各省级就业工作部门要做好本地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监测管理、数据备案和核查工作,及时将本地毕业生去向信息报教育部汇总。
此外,通知强调,高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做好离校时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工作。在转递毕业生档案时,需将就业单位、转递编号等信息(可在全国登记系统下载)提供给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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