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尊敬的纳税人:经比对,您仍未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尽快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根据征管法,如您需补税但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税务机关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在个税《纳税记录》中标记,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如您已准确办理申报,请忽略本信息。如有问题请拨打12366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提醒】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已于次年年3月1日开始,规定6月30日结束,所以滞纳金次年6月30。
素材来源:小陈税务08
Copyright 2015-2022 魔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8928号-48 联系邮箱:315 54 11 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