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
(资料图片)
报名条件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招收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异、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之一;
2.高中阶段获得科技类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之一。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大类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选拔流程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同时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甄别审核。
2.综合测试:
1)初审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2)初审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与化学探究,笔试满分为2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优惠政策
资格认定:坚持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按考生综合测试总分择优确定自主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A、B、C三个等级,详见下表。(具体录取办法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进行调整)。
等级 优惠政策
A 达到所在省理科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即录取
B 达到所在省理科我校(国标码10335)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即录取
C 达到所在省理科我校(国标码10335)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录取
备注: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A档指达到上海市、浙江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B档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C档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2.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
自强计划
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我校2018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教学〔2018〕1号文件要求,4月底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初审。
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录取办法
1.参加高考: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大类一致)。
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
Copyright 2015-2022 魔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8928号-48 联系邮箱:315 54 11 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