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家园早报
【资料图】
2023年3月6日 第817期
『会计人早报』
要闻一:不予追征税款!不予处罚!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青税稽二处〔2023〕50号
青岛***模具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70***53091903)
我局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7日对你单位(地址:青岛市***)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成立于2012年10月,2017年12月26日被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于2022年1月21日出具《企业走逃(失联)证明》,证明你单位自2017年6月15日起走逃(失联)。2022年2月22日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外部网站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二)你单位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取得天津市***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发票代码1200144130,发票号码06103368-06103372,金额合计473538.44元,税额合计80501.56元,价税合计55404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80501.56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2022年1月5日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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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早报】
要闻二:纳税信用评审三步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的工作要求,上海市税务局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其中包括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下面就让申税小微带您三步走详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吧~
第一步判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标准断企业是否符合标准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3月或9月发起申请。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9月发起申请。
第二步
在3月、9月
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申请
2023年3月和9月,符合条件的新设立纳税人可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选择“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原因发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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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早报】
每日一学:留抵退税,计营业外收入?财政部做出解读,明确指出留抵退税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但是实际上我们看财会【2016】22号文关于留抵退税科目的范围,其实其用途很单一,根本没有留抵退税这个用途。而且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75号这份公告,把原增值税纳税人营改增之前的留抵税额只能抵扣货物劳务销项税额的规定,给废止了,相当于这个科目仅有的使用范围已经没了。
这次财政部解读把其又用于了留抵退税的核算,那么,财政部既然发了统一核算口径,那就按照做呗。
具体怎么做呢?
△更多精彩看全文,链接:留抵退税,千万别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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