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汇算开始了,大家知道补税要怎么办理了么,操作流程熟悉了吗?那么需要补税的有时间限制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什么情况下需要补税,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未按期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资料图片)
——退税可以放弃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你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你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补税必须办
如果你是属于应当补税的,办理年度汇算是你的义务。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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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情形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者全年工资薪金合并后,适用税率上升;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减少了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2021年A公司共为小丁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580元(已达10%税率)。来到B公司后,B公司并没有小丁此前的工资信息,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从头开始计算,重新适用3%预扣率计税,B公司共为小丁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40元。两家公司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120元。
年度汇算时,将两家公司的收入和各项扣除合并计算后,全年应适用10%税率,年度汇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80元,因此小丁需要补税6280-5020=1260元。
可以看出,纳税人年度中间换新单位,新单位在预扣预缴时适用较低税率。年度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后,导致综合所得税率高于新单位预扣预缴税率,所以需要补税。
换个思路
若是小丁不跳槽,11、12月份仍然在A公司任职,B公司的两个月收入累加在原10个月的收入上,那小丁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下图。请关注11、12月份A单位的扣缴申报数据,累计收入、扣除完全实现了累计,使用税率是10%,但是对应月份预缴的税款均为900元,与实际的270元存在差异,差额合计数1260元,也是小丁年度汇算补缴的税款。也就是说,因为税制原因,新单位B单位实际预缴的税款相对于全年是少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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