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消息!【2023年2月24日会计早报】

2023-02-24 07:17:47 来源:教育快报网
会计家园早报2023年2月24日 第811期

『会计人早报』

要闻一:加计抵减政策怎么用?


【资料图】

问:我是一家服务公司,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答: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更多精彩看全文,链接:加计抵减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如何选择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要闻二:税务行政复议期限怎么解读?

行政相对人在纳税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按规定必须先依照税务处理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相对人经过多次催缴程序后才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其申请复议期限的起始日是从最终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时间算起,还是从《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的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期限届满日算起?近期公开的一起司法案例反映的问题值得探讨。一起涉及税务行政复议期限的案例2018年7月4日,A市税务局稽查局向B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B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A市C区税务局将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告知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届满,B公司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2018年7月19日,A市税务局稽查局向B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B公司在2018年8月3日前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并告知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届满,B公司仍未在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缴清税款及滞纳金。

△更多精彩看全文,链接:行政复议期限该如何理解?-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每日一学:劳务报酬个税解析

仅仅是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环节,适用20%-40%的预扣的“税率”,到年终汇算清缴时,适用综合所得税率3%-45%;非居民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概念,不需要汇算清缴)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环节就适用税率3%-45%。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环节: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第一条(二)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2.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3.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更多精彩看全文,链接:劳务报酬个税适用税率解读-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会计人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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